上海质量抽查结果 安全帽合格率100%
2010年3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的安全帽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此次共监督抽查1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0批次。
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11-2007《安全帽》、GB/T 2812-2006《安全帽测试方法》等国家标准及有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测:佩戴高度、垂直间距、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标识。
安全帽在劳动防护用品中属头部防护装备,是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穿刺和挤压危害而采用的个人防护装备。
按材料分类:通常有塑料安全帽、玻璃钢安全帽、橡胶安全帽、金属安全帽和植物编织安全帽等。
按外型分类:有无沿安全帽、小沿安全帽、卷边安全帽、中沿安全帽、大沿安全帽等。
按用途分类:普通安全帽和特殊性能安全帽。特殊性能安全帽在普通安全帽的基础上增加了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和耐低温性能。
普通安全帽适用于大部分工作场所,包括建筑施工工地、工厂、电厂、交通运输等。在这些场所有几率存在:坠落物伤害、轻微磕碰、飞溅的小物品引起的打击等。
有特殊性能的安全帽可作为普通安全帽使用,具有普通安全帽的所有性能。特殊性能可根据不同组合适用于特定的场所。
按照特殊性能的种类其对应的工作场所包括:
适用于可能短暂接触火焰、短时局部接触高温物体或曝露于高温的场所。
适用于有几率发生侧向挤压的场所,包括有几率发生塌方、滑坡的场所;存在可预见的翻到物体;有几率发生速度较低的冲撞场所。
适用于对静电高度敏感、有几率发生引爆燃的危险场所,包括油船船舱、含高浓度瓦斯煤矿、天然气田、烃类液体灌装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及可燃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在上述场所中安全帽可能同佩戴者以外的物品接触或摩擦;同时使用防静电安全帽时所穿戴的衣物应遵循防静电规程的要求。
适用于头部需要保温且环境和温度不低于-20 ℃的工作场所。
安全帽必须按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目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标志认证所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GB 2811-2007《安全帽》。在标准中,依据安全帽的用途分为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
基本技术性能:有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和下颏带的强度。
特殊技术性能: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和耐低温性能。
每种安全帽都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和适合使用的范围,所以选用要根据所使用的行业和作业环境。具体适用场所见二。
制造安全帽的材料有多种,可根据自身的需求选用。现在一般用得比较多的是塑料和玻璃钢安全帽,其色彩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鲜艳。藤编安全帽和竹编安全帽因质量不能保证,最好还是不要选用。钢质安全帽重量较重,对人体不太适合。
大沿安全帽适用于露天作业,有防日晒和雨淋的作用;小沿或无沿安全帽适用于室内、隧道、井巷、森林、脚手架等活动范围小,易发生帽沿碰撞的狭窄场所。
这随意性比较大,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也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用,遵循安全心理学的原则选用,按部门区分来选用,按作业场所和环境来选用。
安全帽产品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标志认证制度。在选购时,首先应确认该产品的制造商有没有国家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商品不需要)和安全标志认证证书。在此基础上再查看产品是不是有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标志认证号、生产日期、产品质量标准号,是否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另外,应要求经销企业出示该批产品的检测报告,并查看有效期。
可以查看一下帽壳和帽衬的用材是否厚实,是否光洁;各部件装配连接是否牢固;帽壳颜色是否均匀;帽箍调节是否活络等。
选择了适宜的合格的安全帽,还应正确地使用,才能发挥安全帽的作用,保障使用者的安全。使用安全帽应注意以下原则:
(1)佩戴前,应检查安全帽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插口是否牢固、系带是否收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2)根据使用者的头大小,调节帽箍的长度。下颏带和后颈箍应栓紧,以防帽子滑落与脱掉。
(3)安全帽在使用时受到较大冲击后,无论是不是发现帽壳有明显的断裂纹或变形,都应不再使用,更换受损的安全帽。
(4)由于安全帽在使用的过程中会逐步损坏,要定时进行检查,仔细检查有无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
(5)注意别戴有缺陷的帽子。因为帽壳材料会老化变脆,不要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帽衬由于汗水浸湿而容易损坏,要经常清洗 ,损坏后要立即更换。
(6)安全帽不应贮存在有酸碱、高温(50℃以上)、阳光、潮湿等处,避免重物挤压或尖物碰刺。
GB 2811-2007标准与过去的国家标准相比,增加了声明的要求,例如:6.2.1条声明:“为充分的发挥保护力,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并系紧下颏带”;6.2.2条声明:“安全帽在经受严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6.2.3条声明:“除非按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否则对安全帽配件进行的任何改造和更换都会给使用者带来危险”。
产品生产单位必须在每顶安全帽上标注标准中要求的声明,使用者在使用前也必须阅读安全帽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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