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修订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小门店小摊贩处理法令
华声在线日讯(全媒体记者 郭宸 通讯员 刘沁妤)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小门店小摊贩处理法令(修订草案)》。
《湖南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食物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处理法令》自2016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完善我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等“三小”职业食物安全处理机制,推进我省“三小”职业标准开展,进步食物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效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开展,食物安全范畴呈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省在“四小”处理方面也探究形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做法,有必要经过立法予以固化和推行,有必要对法令进行修订。
法令修订草案优化了相关批阅事项和批阅流程,如对从事预包装食物出售的小门店不再实施食物运营答应,不需处理食物运营答应证,改为存案处理;取消了小作坊出产答应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请材料。
法令修订草案还完善了对小餐饮、小门店的处理标准,清晰了制止性行为和制止运营食物的品种。如增加了制止小作坊出产运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物、制止小餐饮小门店运营婴幼儿配方食物、特别医学用处配方食物等条款。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张,坚持监管与服务偏重,标准与辅导并重,弥补完善关于树立政府、部分、职业协会、社会公众参加的共建共治机制的条款。加强前瞻,标准引领新业态高水平质量的开展,鼓舞支撑符合条件的“四小”依法持证从事网络食物运营活动,进一步激起小微运营主体生机。宽严相济,继续优化职业开展环境,整合优化罚则内容,保证“四小”监管遵从“过罚适当”准则,做到适度有别,发挥法令在处理工作和便利公民群众生活方面的及其重要的效果。关于片面歹意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实施首违不罚、细微免罚,教罚并重。